b)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、运行记录、人员操作的判定依据是质量管理体系文件(包括质量手册、程序文件、作业指导书等)、检测标准/方法和/或校准规范/方法等。
2不符合项应事实确凿,其描述应严格引用客观证据,如具体的检测记录、检测报告、检测和/或校准的标准/方法及具体活动等,在保证可追溯的前提下,应尽可能简洁,不加修饰,明确指出不符合的内容。
3 对于多个同类型的不符合项,评审组内部会议时,应汇总成一个典型的不符合项。
4 对多场所实验室开具的不符合项报告应注意:对各个场所实验室都有的相同的不符合项,统一开一份不符合项,并注明发现的场所。如果属于总部的问题,不符合项应开在总部的管理机构。
5 严禁评审组对有确凿证据表明不符合事实的问题,只与实验室做口头交流,而不开不符合项报告。
6 对于涉及技术能力的不符合,如涉及人员能力、设备、环境设施等,而实验室又不能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项目/参数,评审组应不予推荐/暂停认可/撤销认可。
c)现场评审中发现实验室的工作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(例如环境保护法、职业安全法等)要求时。
8 评审组开具的观察项报告应将事实描述清楚,以便实验室进一步调查和落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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